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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家中有小朋友的駕駛者請留意,運輸署提醒本地和跨境私家車司機,由 11 月 1 日起,兒童在香港乘坐私家車時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,如兒童安全座椅,違例司機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 $2,000。這意味著車主需盡快為車輛安裝兒童安全座椅或其他合規的設備,才能接載幼童出行。
法例規定,年齡在 8 歲以下及身高未達到 1.35m 兒童,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或後座,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。而年滿 8 歲或以上兒童或身高超過 1.35 m 者,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用安全帶。違例司機可被處以 $230 的定額罰款通知書,如案情嚴重則可交由法庭審理,最高罰款港幣 $2,000。
除兒童安全座椅外,駕駛者亦可選擇便攜式兒童束縛設備,例如安全帶調節器、穿戴式安全約束背心、可折疊幼兒增高座位等,但這類方案價錢雖然較便宜,安裝亦較兒童安全座椅方便,也不會佔用太多車箱空間,不過由於其兩側沒有保護墊或椅背,相較於兒童安全座椅,這些替代方案在保護能力方面當然有所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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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可參閱運輸署兒童束縛設備專頁(www.td.gov.hk/tc/road_safety/crd)、運輸署 Agent T Facebook專頁懶人包,以及消費者委員會《選擇》月刊相關文章,了解法例要求和選購要點,或致電署方熱線 2804 2600 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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